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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

日期:2017年05月18日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国家有关部委人事司,中央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省部属有关企业党委,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和《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7〕6号),经研究,拟开展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推荐工作。
推荐范围。主要为省内外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家有关部委、中央有关企业、省部属企业以及省级机关。
人选条件。人选应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省级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部省属国有企业人选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正科级以上干部。
科技镇长团成员职务安排按照(苏组通〔2016〕19号)文件规定执行,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省外高校院所和在苏部属高校院所团长人选一般为副处职以上干部。
省属高校院所团长人选一般为正处职干部
省级机关和国家有关部委团长人选一般为机关副处职以上干部或直属事业单位正处职干部。
国有企业团长人选一般为相当正处职干部
科技镇长团团长一般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时间一般为2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第十批科技镇长团任职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
现将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推荐名额和岗位需求发给你们,商请贵单位根据本单位干部、人才培养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注重从重点培养的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任一定管理职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才中推荐成员、团长人选。未列入推荐团长人选名额的高校院所根据需要,可推荐团长人选。
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一份,寄往江苏省委组织部,同时需在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按照首页的的“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的表格进行网上填报,延任第十批的团长和成员不需要网上填报。相关文件和推荐表电子文本可在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或本文附件下载。
恳请支持为盼。
联 系 人:郑开萍,025-83309228,13915969454。
陈伟辰,025-83202360,15850580760。
传 真:025-83301922。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
工作处,邮编:210013。
    箱:333gc@163.com。